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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加公義聯會季刊

2008年4月至6月 (第74期)


目錄:

漫畫

1. 我們的話

2. 大主教展示為何自由派基督徒是一個笑話

3. 思想警察在杜魯多陰影下實行的文字審查制度

4. 視同性戀權利重於健康

5. Suzuki的羅網未能禁制真正的科學

6. 我們的後現代社會已變成軟弱、自我放縱和衰微

7. 治療一顆傷痛的心

8. 迎戰自由主義-一場必敗的仗?

9. 五台山愛恨史(28)

10. 文通冇腥史(29)

下載第74期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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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戰自由主義──一場必敗的仗?
作者:余達心

 一、節節敗退的基督教

面對自由主義的狂潮,基督教似乎節節敗退。有人更說,與其說We are fighting a losing battle(我們打著一場正在敗陣之中的仗),倒不如說,the battle has already been lost(這 場實際已輸定了)。為何這場是必敗的仗?乃因基督徒沒有出去迎戰,我們躲在教會四壁圍墻下,自說自話,從不熱切地關心周遭出現的變化與危機,更惶論會積極 地、主動地用信仰影響社會,塑造社會的文化意識。社會及文化的重要陣地一個接一個地失陷:先是大學,進而是公共言論的領域,跟著是社會政策以至立法,再進 一步,便是下一代的教育,家庭生活價值,直至我們被迫到全無退路,連信仰的表達都要政治正確的時候,我們才猛然醒覺。為何我們會落於如此田地?全因我們安 於教會自己的地盤或在四壁之內自說自話,從沒想到基督教的世界觀、人觀、價值觀、工作觀,甚至對自由的看法,曾經一度是創造文化的動力,而它們必須由信徒 ──忠心宣講福音的信徒一一放在公共空間中去發揮它們的影響力。要扭轉現今的頽勢,教會必須改變現今表達信仰的模式、向度和視野。我們固然要如往昔一樣, 看重個人生命的見證,但不能停在這裡踏步,一定要從個人生命的見證,從口傳福音,再踏出一步,在公供空間中將基督教的世界觀、人觀、價值觀和自由觀化成文 化的塑造動力。同時,更勇於揭示當代文化現象,背後的意識型態和隠藏的假設,對之作出批判。在二零零年,我在偶然的機會在羅省造訪一個來自世界各地的基督 徒律師所召開的大會,這大會的目的就是迎戰社會道德價值的失落,他們要影響社會的立法。

二、自由主義的承擔

我們也不能不問,為何自由主義在過去五十年間有如此大的影響其實原因很簡單,不少自由主義的理論家思考、寫作,乃因他們對社會有承擔。在二十世紀自由主義的陣營中有兩篇非常重要的論文。第一篇是英國政治哲學Isaiah Berlin所寫的Two Concepts of Liberty。這論文於1958年宣讀,時值二次大戰之後,歐洲剛從納粹的噩夢驚醒,卻又再陷入共產主義的極權統治的威脅中。Berlin對這段歷史作出反省、診斷,並作出回應,重新定義「自由」,為要建立一個開放的社會。他剖示兩種自由的概念,一為「消極式的自由」(negative freedom),一是「積極式的自由」(positive freedom)。所謂「積極式的自由」乃指締造理想社會以及成全人性生命的自由(freedom for)。而「負面自由」所指的乃是不受任何外來干預的自由。Berlin認為「積極式的自由」在人類歷史造成相當的禍害,因為社會理想或人性成全的遠象往往將個人的自由壓下去。只有個人的自由才是真實的自由,因此要不惜一切保障個人自由,而最佳的保障乃在於防範社會干擾個人的自由。因此,一個自由的社會應以「消極式的自由」為藍本。

第二篇論文乃哈佛大學教授John Rawls所寫的A Theory of Justice。他要探索,在號稱民主開放卻又充滿歧視、貧富懸殊的美國社會,自由的真意是什麼。他寫作的年代正是Civil Right Movement火紅的年代。跟Berlin 一樣,他推崇個人的自由,就是每一個人自主地追尋快樂之自由(personal pursuit of happiness)。在種族歧視和貧富  懸殊的現實下,他提出:自由之能實現,社會必須有公義,而公義的定義乃在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在公平的條下,每一個人都可以自由自主地追求一己之理想而不應受任何限制,也毋須與其他人有共同價值;唯一的共同價值只是「公平」。

Berlin Rawls我們可以看見,這些自由主義者都是對社會、歷史、人類的命運、個人存在的狀況,有着極大的承擔,不惜殫精竭累地上下求索,找出「自由」的真締及達至自由的條件。

相比之下,基督徒的神學家,思想家卻不見著力這些社會的危機,也甚少為社會把脈。

三、自由主義的矛盾

自由主義與基督教共同之處是兩者都極度關注「自由」,但兩者分歧之處亦在於自由,乃因兩者有着絕然不同的人觀。

自由主義「反應式」(reactive)地去定義「自由」而將自由的焦點軏全放在個人自由上面,以個人的自由為絶對的價值。Berlin 所追求的是人如何擺脫一切建制的枷鎖,擺脫理想社會及理想人性的枷鎖,全然否定一種信念,就是真自由乃在於人能順應人性而生活,在於人可以有能力、有機會參與諦造社會的共同價值。

在這種「反應式」的情緒下,Berlin幾 乎將社會的共同價值與個人對立起來。想到「積極式的自由」便立刻聯想到共產主義的社會理想如何將個人的自由沒收,去成全一個理想的社會,或想到儒家的理想 人格如何成為個人生命的緊箍咒,將個人自由完全壓制下去。因此,真正的自由是個人自由獨立自主地追求自己的理想,這理想源於個人自己,不受外來的制度或偉 大的遠象理想所牽引。沒有固定的人性,沒有所謂至美的社會藍圖,有的只是個人隨己意的抉擇。人是一個完全獨立的主體,他只向自己負責,沒有社會責任,沒有 放諸四海而皆準的道德法則。人在追求一己理想時,不應過問別人的理想,因此他的自由亦可稱為「不關切的自由」(liberty of indifference),即不關心、不過問別人如何生活,只求一己享有自由。因此,所謂普遍的美善,普遍的道德標準,應予拒絶。如此一來,個人是道德標準的絕對裁決者;每一個人都可以訂定他自己個人的道德價值。(Ravi Zacharias 在牛津大學與學生的對話,顯示道德相對主義的猖獗;Richard Posner以功能價值為唯一的標準,並將之推至邏輯的結論,結果用自利來看婚姻關係,如此一來,婚姻的性關係歸根究底與召妓的性關係無異,純以利益交易對待之,這實在是很好的揭示。)

為保持人獨立自決,不受社會整體的任何干擾,不相信共同的社會承擔,或道德價值的規範,我們不能不問:既然人可以各自追逐人生的理想,而不受干擾,那為這些個人需要聚合而成為社會?個人為什麼需要社會?一個最直接的答案是:「群體更有效地抵禦外來的侵襲」這是自由主義者通常給予的極其功利的答案,這答案其實隠藏著重大的含意:外來的侵襲,除了野獸之外,還有的就是人自己。社會最重要的防禦功能就是防止           任何一個人,一群人為求達至自己理想,為求自由自主而為,不惜干預、侵犯甚至否決別人的自由,而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人往往就是這樣做。

但社會到底是什麼?社會是如何建構起來的?「契約」(contract)是通常的答案。但我們為何需要用契約來約束我們的自由我 們不妨想像一個這樣的人,他的理想是自由自主地生活,想要什麼就拿取什麼,毋須勞動,見物就取,而他又不單有天生神力,更有超乎常人的智力,叫他可以恁己 意而行。這樣的一個人根本不需要社會來保障他的自由,他最佳的保障乃在他自己。拿破倫的人生理論就差不多如此;尼釆的人生理論就是如此,他認為契約社會是 弱者的把戲,為要禁制強者的自由。基督徒是弱者中最弱的,最值得鄙視的,他們用愛來麻醉強者。

不要以為這是痴人說夢;我們有沒想到,假若我們真的以公平為最高的遊戲規則,以均等機會為公平的定義,除此法規,一切都是 “free for all”。在這基礎上, “let us fight, all of us, each for our own self-actualization.” 情況會如何?那些强而有力的、聰敏的在均等機會的原則下,將會奪取一切。自由主義的社會如果真的實踐這樣的自由觀,其結果便是 “the winner takes all”。亦即是說,一小撮的人會凌駕、控制大部份的人,富者越富,而貧者越貧。John Rawls老早就看到這樣的結局,所以他一方面想絶對地維護個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只受contract of fairness限制),但另一方面他又不能不顧及弱者。所以他在公平的原則以外另加一條法則,就是Principle of Difference(差異原則),給予那些弱勢的人優惠的對待。

這當然是非常好的事,但理據何在唯 一可以想得的理據就是,假設有一日我在弱勢的位置時,我盼望有人會如此對我。這完全是功利的考慮。我們不妨設想一種情況,某一集團的人,某一階級的人,設 計了一種機制,使他們及他們的子孫永遠不斷地將公平競爭的利益保存下去,以至他們毋須憂慮自己會跌落弱勢的位置,他們為何要因為顧慮自己有一日落在弱勢的 地位而要社會堅守Principle of Difference

若共同的道德價值根本不存在,為什麼這些人不可以說: “to hell with all those who have lost in the competition so long we have been fair to them all.” Principle of difference 可以說是與 “justice as fairness” 存在矛盾的。沒有道德的觀照,我為何需要為你自取的弱勢處境作任何事兩位白人神學家John LeithWallace Alston五零年代為黑人民權而作的個人及家庭的犠牲是不是多此一舉

我們所面對的生態危機正正因為這種自由主義所引發的。若每一個人只求一己的自由自主生活,對大地沒有共同的道德責任,也不為下一代有任何委身,那我為何不可以為一己之享受繼續放任地消費,放任地消耗大地的資源?1992年代,當哈佛大學前任校長Lawrence Summers 還在任世界銀行的經濟顧問時,他在英國的Economist發表了一篇令人震驚的文章 “Let Them Eat Pollution”,建議富有國家向貧窮國家買入污染的權利,讓貧窮國家的人民承受污染,以換取金錢。這種心態正是為一己自由而不理人死活的心態。

在教育方面,其含意也頗為深遠:我們如何看小孩子他們是不是一個完整的人格(full human person)若是,他們是不是也應該被視為一個自由的主體他們豈非也和成人一樣有自主權,可以絶對自由地選擇,而不應受父母的任何干預他們的教育是否應該由他們自己決定

自由主義者有一很基本的假設,就是每個人都是自由的主體。但這假設的立脚點在那裡我們如何證明自己是自由的主體我們真的生而自由(Are we born free?) 這個我不知,我只肯定的知道,我們一出生就完全依賴他人,我們一出生就需要別人的關懷與愛,而我們內裡的潛能若沒有別人的支持根本就不能成全。我只知,我們一出生就有回應他者的能力,而他者是我作為「我」很重要的誘因。人類最大的威脅不是共同的社會理想或道德責任,而是個人的自我中心、自戀(narcissism),將個人的意願無限地擴大,製造個人崇拜。共產主義之所以失敗,不在於社會主義理想的謬誤,而在於罪惡的人性,造成奉人為神而產生的恐怖:史太林、毛澤東毫不理會社會主義原初的理想,他們所顧念的是如何以一己的力和意志締造歷史。

自 由主義的立論並不如自由主義者以為的那麼理所當然,其實它的理論基礎非常薄弱,問題是基督徒未戰先降。今日基督徒需要更多哲思的人才,能以在理論的層面, 迎戰自由主義。教會亦需要培育能言善寫的人,與自由主義者對話。基督徒應站起來,站在戰線上,不單防守,也要攻取自由主義的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