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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加公義聯會宗旨 (一)宣揚、維護及捍衛社會權益和公義。 (二)宣揚、維護及捍衛傳統家庭價值觀。 (三)捍衛父母教育及管養其子女的權利。 (四)宣揚、鼓勵及捍衛公民及家長在憲法、法律和公民法所姶與之權力和責任。 (五)宣揚、鼓勵及成立傳統學校和各種機構來保存傳統價值觀。 (六)宣揚、鼓勵及捍衛公民應享有之廉潔及公義的政府。 愛加公義聯會成立簡介 本會於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成立,成立之先乃基於政府,尤其是當時卑詩省新民主黨政府與一些特殊利益團體的所作所為和計劃,令沉默大多數的權利及價值觀受到嚴重影嚮和破壞;不單損害傳統家庭價值,侵犯我等在憲法上的權利,竊取家長教育子女的權責,以假資訊混淆我們的下一代,誤導他們認同一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且更藉法律與行政手法對平民百姓施恫嚇。愛加公義聯會基於上述理由而創立,藉此團結沉默大眾,讓執政者聽取我們的聲音。 十年重要工作撮要 一、聯會維護社會權益隱定,曾多次去信並出席本拿比市議會及公聽會,堅持反對擴賭,結果市議會於97年12月23日史無前例地否決之前所定之擴賭議案,後於98年3月2 日決定制定附例,讓市議員對放置吃角機的申請作個別考慮。事後聯會因市議員對角機的引進未能反映民意而刊登中西報章,加以譴責,並呼籲市民密切留意市議員日後對擴賭之決策。聯會充份發揮監察政府的作用。 二、聯會捍衛公民及家長在法律所給予的職權,並保衛傳統家庭價值觀念,聯會曾於98年2月8日應真理報之邀請出席「我愛加拿大」研討會,聯會召集人張祖律師為嘉賓講員之一,此集會有聯邦及本省不同政黨人仕出席,亦引起傳媒關注,並廣泛報導。 三、聯會捍衛傳統家庭價值觀念,曾於98年3月12日應邀出席由「保護家長權利聯盟」所發起之聯合記者招待會,向卑斯省政府及教聯會表示反對將同性戀在公立教育中推廣為正常、健康並可接受的生活方式。聯會更積極參與支持素里校局拒絕提倡同性戀教材之行動,曾於6月25日於素里校局門外聯同十多個團體出席聯同記者招待會及集會,又於同月29日(即同性戀教師控訴素里校局案件聆訊的第一日)發動市民於卑詩高院門外大遊行,表示我們對素里校局此決議之支持。結果,教育廳長林世普於3月16日之教聯年會中表示政府無意更改現有課程,亦不會加入所謂「消除同性戀恐懼」的內容。 四、聯會捍衛公民應享有廉潔及公義政府的權利,曾於98年3月31日於中華文化中心舉行記者招待會,揭發溫市校局包庇前職員杜文因家長請願書(反對將提倡同性戀教材加入教教科書內)而發函侮辱家長之卑劣行為,校局不但未對犯事人有任何處分,反向犯事人致歉並保證有關此事之一切文件將從其檔案中刪除,日後尋找工作將獲積極推薦。聯會曾多次去信校局有關事宜,並警告校局不要重犯此種錯誤。 五、聯會為捍衛父母養育及管教子女之權利,曾於98年7月14日於中華文化中心為兒童家庭事務廳是否濫用權力帶走兒童而舉辦公開論壇並招待傳媒,會中更請得前為省政府資訊的兒童心理學家高義志博士作嘉賓講員,讓社會人士了解父母職權及家庭之完整性正受到干預及威脅,因為省政府兒童及家庭事務廳時有濫用職權把大好家庭拆散,更讓政府知道這問題已引起廣大關注。聯會成功地施壓於新民主黨政府,最後政府把梁太5歲的女兒歸還給梁太。 六、聯會關注印尼華人所受迫害,98年7月於兩大中文報章刊登廣告,譴責印尼政府縱容暴徒去迫害華人,聯會並去函加國總理及各國會議員、美國總統及其國會、英國首相、海峽兩岸政府及印尼駐溫哥華領事等,抗議促使美、加及其他民主國家紛紛表態,以示關注。 七、聯會曾不斷出席電視、電台論壇並接受不同傳媒訪問,於賭博、毒品、同性戀、教育、父母職權及刑法問題就聯會立場發表意見。 八、聯會更監察政府各部門工作包括司法部在內。聯會特別關注司法部對孌童癖的檢控工作,以免有從輕發落之事發生。 九、卑詩Quesnel市基督徒教師Chris
Kempling只因在工作以外時間去信報館及其民選議員批評卑詩教師聯會在學校推動同性戀教育,而被卑詩教師學會定為「行為與學會成員不相稱」,並被判無薪停職。聯會數次去信教師學會責其不公不義,並表示對此事會密切留意,又將這些信件副本傳遞卑詩省長及教育廳長。2002年11月9日正值和平紀念日假期,聯會於卑詩教師學會門前發起遊行,抗議教師學會剝奪教師言論自由,及後聯會接受國家郵報及電視訪問,引起全國關注。省教育廳實行將教師學會改組,取替其中成員,但因教聯會的反對,未能將改革全部實現,卑詩教師學會現仍被教聯會控制,本會繼續監察。 十、聯會發起一人一信運動,要求加拿大血液服務中心保持原有對捐血者的篩選措施,不要刪改向男捐血者問及「自1997年以來,你曾否甚至只有一次和另一男子發生性行為」。其後,加拿大血液服務中心來信應允不會刪改上述問題及竭盡所能確保血庫安全。 十一、聯會發起一人一請願信運動,要求國會將合法同意性行為年齡由14歲提高至18歲。聯會搜集得8,700請願書由加拿大聯盟黨國會議員Mr.
John Duncan在國會中提交,加盟當日亦在國會中提出動議,要求國會將合法同意性行為年齡提高至16歲,Mr.
Duncan在國會中同時亦清楚介紹聯會的宗旨及工作。(下議院現時已通過合法同意性行為年齡為16歲,但自由黨控制的上議院仍未通過) 十二、 聯會曾參與一些重要法庭案件的訟裁,其中包括素里校局拒批三本宣揚同性戀的故事書一案,並於卑詩上訴庭及聯邦高院的法庭聆訊中參與訟裁。另外就是參與卑詩高等法院及卑詩上訴庭有關挑戰婚姻定義的訟裁。 十三、加拿大聯盟黨國會議員及反對黨司法評論員Mr.
Vic Toews亦於2003年5月在國會呈交本會之12,000封請願信(反對C-250仇恨法法案及支持傳統婚姻),獲得國會接納和考慮,成為國會紀錄一部份。 十四、本會於2003年8月23日在溫哥華市中心舉行萬人大遊行反對將性傾向列入仇恨罪恨內。 十五、本會盡一切力量保護傳統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要求渥太華重提及修正傳統婚姻定義。此運動會持續直至成功為止。 十六、本會在本年三月一日在省立法議會大樓外(維多利亞市),把17,000多的請願書經由李燦明省議員呈遞給省立法議會,又在上述地點同時舉行第八次抗議行動。該17,000多的請願書是要求省府不可剝奪家長在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給予家長和省民等同給予兩名活躍份子(the
Correns)在教育方面的權力。本會經過與省政府以往九個月的交涉後,終於在本年三月五日和省政府(經龐雪麗教育部長)達成一項協議,協議內容包括省政府給予本會在教育及監察課程更改方面等同給予上述兩名活躍份子在這方面的權力,我們感謝積極以行動支持本會以往九個月抗議行動的家長和省民,他們的決心和犧牲精神是能夠成功地達到該協議的主要因素,當然該協議的效力,有待省政府遵守協議內容。在這方面,本會將繼續保持高度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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